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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消费者权益,武汉市商务局召开全市汽车流通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1-03-15 21:54:41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当前,我市正聚力打造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加快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汽车是百姓日常消费中的大件,武汉作为汽车产销大市,加强汽车销售行业监管势在必行。

    为优化汽车消费环境,今天(3月15日)上午,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了武汉市汽车流通工作会议。在武汉市商务局指导下,武汉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携同行业内重点企业,共同发起了《武汉市汽车流通业诚信经营自律公约》,号召武汉市所有汽车流通企业,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行业标准规范,销售中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反对霸王条款,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


据介绍,2020年,武汉市新增私家车辆近32万辆。随着汽车销售量、保有量的增加,汽车投诉量也随之增长。从2018年开始,汽车销售投诉连续3年超过1万件,投诉集中在定(订)金交易纠纷、捆绑销售、售后服务不履行承诺、紧俏车型加价、虚假宣传、不平等合同条款六个方面。

会议要求,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协会、企业多方联动的投诉快速响应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共同解决汽车销售行业中遇到的突出性和普遍性的重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营商环境。


武汉市汽车流通业诚信经营自律公约

为规范我市汽车流通行业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汽车流通市场蓬勃健康发展,助力我市打造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行业实际,武汉汽车流通行业协会携同行业内重点企业共同发起《武汉市汽车流通业诚信经营自律公约》,号召本协会会员单位及我市所有汽车流通企业共同遵守践行。

一、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反对弄虚作假、恶意诱导、强行搭售、加价提车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保证买卖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营销环境。

二、严格遵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及《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PDI)服务指引》《汽车售后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条例和行业标准规范。

三、承诺汽车销售中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反对霸王条款,合同中必须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合同条款必须明晰透彻。条款中,不能利用欺诈行为或概念模糊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承诺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全面公开汽车售前售后规范、收费标准、监督电话;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

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观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举止文明;建立客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答复客户咨询,排除客户疑虑;努力满足客户要求,保障客户正当权益。

六、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从销售服务开始,建立投诉应急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特别是重大投诉,不能激化矛盾、影响蔓延,及时化解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武汉汽车流通行业协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