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地方重要副食品储备管理,根据《武汉市市级地方重要副食品储备经营管理办法》(武政规〔2017〕25号),参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联合市财政局草拟了《武汉市市级地方重要副食品储备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9日-1月17日。
附件:武汉市市级地方重要副食品储备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武 汉 市 商 务 局
2019年1月9日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 8279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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