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武汉市商务局
- 发文字号:无
- 发布日期:2021-02-20 11:18
- 效力状态:有效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 索引号:K28041758/2021-23037
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2021年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0 11:18:00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1年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项目的通知》,请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请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迅速组织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于2月23日(星期二)前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正式盖章版一式四份及PDF格式扫描版一份、项目申报汇总表(正式盖章版及Word版)一份、现场核查照(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局,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电子资料报送至邮箱SWJ3201@126.com。
二、资料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应按照省商务厅通知要求的资料存放顺序装订成册,首页为资料目录。所有项目资金支出需提供符合市财政要求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原件),并装订在资料最后页码。
会计师事务所应为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增补市直各单位会计、审计服务协议供应商的通知》(武政采〔2020〕1号)附件1中所列单位之一。
三、工作要求
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以下简称“农产品供应链”)、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项目区级审核责任,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清单,指导企业编写申报资料,审核企业申报资料,落实现场核查工作,及时出具相关函件交企业装订入册: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出具实地核查确认函(附件3)一式四份,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项目出具实地核查验收函(附件4)一式四份及市场确认函(附件5)一式四份。所有现场核查工作均需拍照留存上报至邮箱SWJ3201@126.com备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信、无缺项漏项。
2.在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申报表“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申报单位资料符合条件,初审合格,同意申报”字样,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商务局,否则视为未通过区级审核。
3.在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项目申报表“项目所在地(市州或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申报单位资料符合条件,初审合格,同意申报”字样,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商务局,否则视为未通过区级审核。
特此通知。
2021年2月19日
农产品供应链联系人:徐海玲柯晓电话:82796682
公益性农贸市场联系人:朱骁李晓电话:8279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