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武汉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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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3-03 17:18
  • 效力状态:有效
  • 主题分类:国内贸易(含供销)
  • 索引号:K28041758/2021-47095

关于推动全市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3-03 17:18:46

市服务贸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贸易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加快疫后服务外包创新发展,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鄂商务发〔202019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商务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数字引领、跨界融合、统筹推进、内外联动的原则,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转型升级,打造武汉服务外包产业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新生态,全面提升“武汉服务”和“武汉制造”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2025年,服务外包主体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外包企业数量达到1500家。服务外包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合同执行额力争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加快新兴市场开拓力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外包各领域合作水平明显提升。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数字化业务占比不断提升,服务外包产业成为助力武汉市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力量,全面提升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1.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开展制造业数字化外包服务和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扩大数字车间、智能工厂规模,提高企业上云率,打造工业互联网生态圈。依托5G技术,支持发展众包、云外包和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发包的新业态新模式纳入服务外包业务统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2.支持信息技术外包发展。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及技术应用。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研发纳入重点支持方向,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培育一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引领发展的龙头企业和信息技术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3.强化数字服务出口集聚。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服务出口数字化转型,扩大数字服务行业对外开放,争创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二)支持重点服务外包领域发展

4.支持发展医药研发外包。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受委托开展新冠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究、防护用品设计或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服务外包机构和企业给予支持。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办理进口许可的品种外,推动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生物医药研发的货物、物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免于提交许可证,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武汉海关、市税务局)

5.支持发展设计外包。加快发展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设计等设计服务产业,推动服务设计业务聚集发展,打造“武汉设计”品牌。支持领军企业、科研院校开放创新设计中心,提升设计外包能力。充分发挥我市企业竞争力,鼓励设计企业开展设计服务外包,承接各类设计外包。争创国家级服务设计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6.支持发展会计、法律等领域服务外包。面向我市对外贸易、合作重点国家地区,鼓励会计、律师事务所走出去,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司法局)

7.支持业务运营服务外包。以国家推动新型基础建设为契机,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市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医疗和教育机构依法依规剥离非核心业务,积极购买物联网、供应链、呼叫中心、互联网营销推广、金融后台、采购等运营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湖北银保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三)构建服务网络体系

8.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巩固美国、中国香港、东南亚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支持企业根据境外市场情况搭建国际合作及项目交易平台,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服务外包类展会,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9.强化信贷和信用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项目可享受出口信贷优惠措施。进一步扩大服务外包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助力拓展海外市场。(责任单位:湖北银保监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

(四)加强人才培养

10.加强服务外包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服务外包高级人才。支持企业引进紧缺急需的各类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引进的高级人才,依法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支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对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责任单位:市招才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11.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培训。鼓励企业、高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服务外包类人才培训,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示范机构业务发展予以支持。鼓励在汉高校、职业学校同企业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技术创新等交流实践活动,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人才与企业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2.支持企业和集聚区发展壮大。推动服务外包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参与全国性服务外包行业评选,鼓励企业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在服务外包技术研发和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各区域比较优势,支持各区形成特色服务集聚园区,助力各区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优化服务外包转型升级环境,发挥特色园区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提升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湖北证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区政府)

13.积极培育国内市场。按照《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完善重点发展领域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服务外包业务,推动在岸、离岸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的支持力度。组织和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等商务部主办的行业展会,助力企业展示形象、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4.大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用足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布局建设一批辐射全国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服务外包领域智库和行业协会在理论研究、贸易促进和工作推动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各区建设和引育区级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六)推进贸易便利化

15.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外包海关监管模式,增强生物医药、维修维护等服务外包相关货物、物品通关便利化。逐步将服务外包有关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责任单位:武汉海关、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联动。进一步发挥武汉市服务贸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加强部门间横向协同,以参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与综合评价的部门为核心,开展联合调研,推动有关数据共享。加强市区两级纵向联动,推动建立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支持各区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做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提升对外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加强统计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市、区三级审核制度。支持各区加强统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对各区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运行监测分析,提升数据对产业研究和领导决策的贡献。发挥平台对促进业务统计的功能作用。强化服务外包普及性宣传和专业化培训。开展统计工作调研,学习借鉴服务外包发展先进地区经验。

(三)加强政策支持。用好国家和省市支持政策,用好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引育企业、业务拓展、品牌建设、平台搭建、统计监测、产业研究、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及交流促进等项目。鼓励设立区级服务外包发展扶持资金。

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发挥自主性和积极性,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工作举措,促进本区域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市商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复制。

武汉市服务贸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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