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商务部、网信办、工信部联合印发《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
- 文 号:商合函【2021】355号
- 发布机构:商务部
- 发文日期:2021-07-21 09:35:00
- 效力状态:有效
商务部、网信办、工信部联合印发《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1-07-26 09:42:00近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联合印发《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主要内容如下——
完善对外投资备案报告制度,用好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加强监测与分析,做好风险预警。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
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多双边交流合作机制,发挥投资合作工作组作用,加强与有关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对接和政策沟通。鼓励数字经济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加强与国际同行交流合作。鼓励数字经济企业积极参与东道国复工复产和民生项目,履行社会责任,培养当地数字经济人才,树立良好口碑。扩大正面宣传,营造数字经济企业良好国际形象,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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