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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稳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30 16:56:57    文章来源:商务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稳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19]8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全面深入的理解和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简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8年中央提出“六个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2018年8月,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33号),以推动全省外贸外资稳定发展。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稳外贸措施,以扩大开放助力稳增长稳就业。 

  目前,指导我市外贸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对外经贸事业发展的通知》(武政[2000]20号),相关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外贸工作实际情况和发展。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大量调研基础上,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了进一步稳外贸措施建议,并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此次《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以稳增长和调结构为重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外贸发展的配套政策。从三个方面入手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从培育外贸主体、国际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外贸新业态四个方面着手推动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增长。 

  二是大力推进外贸结构调整。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展服务贸易、进口贸易、“三外”(外资、外经、外贸)融合发展四个方面优化我市外贸结构,增强外贸发展新动能。 

  三是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从财政、信保、金融、退税、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支持外贸稳定持续发展。 

  三、下步工作 

  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做好稳外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和完善现行外贸支持政策,鼓励各区制定出台区级配套外贸稳增长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把各项政策措施转化为外贸转型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