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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武汉试点新能源车换电模式应用,未来推广1.8万辆,建换电站100座

发布日期:2022-06-07 12:20:00    文章来源:长江日报

6月1日,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全市累计推广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建成换电站100座,并就换电车辆年度推广项目进行奖励,满足条件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充电和换电都是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方式,各有其适用领域和消费群体。电动车不用充电而是直接通过更换电池满足续航,这种将车和电池分离进行补能的模式,称为“换电”。

工信部在全国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武汉成为覆盖乘用车、商用车等多领域综合应用类换电试点城市。

据方案,瞄准打造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标杆城市目标,武汉市提出,重点围绕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等产业主导区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完善换电站网络布局。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50座;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100座。

打造换电模式运营场景,武汉将聚焦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商用车等领域,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7000辆;到2023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鼓励出租车、网约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换电新能源汽车,其中,天然气出租车提前替换为换电新能源汽车。

武汉计划推动汽车企业、电池企业、能源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组建“电池银行”,实施基于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车电分离商业模式,通过购买裸车、租赁电池的方式满足客户用车需要,通过电池阶梯式循环使用,实现电池高效利用和环保回收。

武汉还拿出“真金白银”推广换电模式,如对2023年12月31日前投放推荐目录内车型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投放换电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超过100辆的部分按照2万元/辆给予奖励等。


政策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