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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大力开展 “用好‘四种形态’建设勤廉机关”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05 11:08:05   文章来源:纪工委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加强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建设勤廉机关,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准确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鄂纪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全市80多家市直机关开展“用好‘四种形态’,建设勤廉机关”工作,努力打造党政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以优良作风和过硬素质迎接建国70周年以及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在武汉举办。
  4月28日,在2019年武汉市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会暨党内法规培训会上,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王霞同志宣读了《在市直机关推进“用好‘四种形态’ 建设勤廉机关”工作方案》,对在市直机关开展此项工作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了部署和强调。为推动落实上述工作,纪工委副书记肖卫平同志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涵义与背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需要把握的重点等几个方面对市直机关开展“用好‘四种形态’建设勤廉机关”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