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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投资负面清单为什么要分为两个单子?

发布日期:2023-11-15 11:12:15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RCEP协定附件三(投资保留和不符措施承诺表)列出了各成员方的投资负面清单。从清单结构上看,各成员方负面清单包括清单一(LIST A)和清单二(LIST B)两个单子。区分清单一和清单二的原因是两个单子适用的规则不同。

列入清单一的是现存的不符措施。这些措施在过渡期内适用冻结规则,过渡期满适用棘轮规则。冻结规则是指成员方在协定对其生效后,对现存不符措施的修改不能低于RCEP负面清单承诺水平。棘轮规则是指成员方在协定对其生效后,对现存不符措施的任何修改,只能比修改前减少对外资的限制,而不能降低修改前外资已享受的待遇。由此可见,棘轮规则是比冻结规则更严格的纪律,实质含义是成员方承诺列入清单内的外资政策措施不会倒退,为投资者提供更稳定的投资环境和更高水平的保护。根据RCEP投资章第八条的规定,大部分成员方过渡期为5年,最不发达国家和个别成员方豁免适用棘轮规则。此外,为提高透明度,清单一内措施须列出具体的国内法依据。

各成员方将一些敏感领域列入清单二,保留完全的政策空间。成员方今后可以在这些领域采取对外资更具限制性的加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