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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各界生活物资捐赠工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2-18 21:09:27    文章来源:商务局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号通告和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及物资保障(社会捐赠)组的工作部署,现对生活物资捐赠工作说明如下: 

  一、物资接收主体 

  武汉市慈善总会是社会各界捐赠的生活物资的接受主体,负责会同武汉市商务局、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物资收发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物资捐赠流程 

  按照“信息收集与登记制定分配计划安排物资调运办理物资交接办理捐赠手续”的程序进行捐赠。 

  三、捐赠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捐赠生活物资联系电话,按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号通告(http://www.cjrbapp.cjn.cn/wuhan/p/152927.html)的联系方式执行。即日起,武汉市商务局原公布的捐赠电话停止使用。 

                 

    

  武汉市商务局  

  20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