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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券,市民的这些问题有回复了

发布日期:2020-04-23 10:22:16    文章来源:长江日报

消费券不能跨平台使用

市民吕先生:通过支付宝、微信、美团点评三大平台领取的券是否可以跨平台使用?

生活消费券:不可以跨平台,微信领的消费券在微信支付时抵用,支付宝领的消费券在支付宝支付时抵用,美团领取的消费券在美团旗下各平台使用。

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

市民曹女士:消费券使用的数额有限制吗?

生活消费券:消费券设置了封顶限制,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达到上限的用户不能再参与抢券。“同一企业”指的是支付宝、微信、美团,不是商户。

专用消费券定向发放给低保、特困等人群

市民沈先生: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贫困户在哪申领专用消费券呢?

生活消费券:武汉消费券设置约1800万元的专用消费券,向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众定向发放。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和贫困人口可定向发放100元/人专用消费券,由困难群众所属街道(乡镇)具体进行发放。

消费券禁止倒买倒卖

市民:消费券能否转手?

生活消费券:“武汉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长江日报讯记者杨荣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