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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出台《实施意见》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标最高标准打出系列“组合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19-07-04 11:12:40    文章来源:长江日报

  日前,蔡甸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前,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对标全国政策最优惠、服务最高效、支持力度最大的标准,连续打出了多套“组合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开放高地”“政策洼地”“人才要地”。

  对标最高标准

  16条政策措施支持法资企业

  近年来,生态城中方协调组、武汉市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支持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发展。

  其中,生态城中方协调组出台了支持生态城建设发展9条政策,在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集中运营管理、绿色债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国际科技合作、智能制造、土地集约利用、什湖治理和地下综合管廊等方面给予支持;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的意见》文件,明确从资金、财税、土地、项目和人才5个方面给予支持。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对标全国政策最优惠、服务最高效、支持力度最大的标准,制定出台了支持法资企业发展16条政策措施、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8条实施意见、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等3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着力打造“开放高地”“政策洼地”“人才要地”。今年,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还新设立了法企共享办公中心,为有意向来生态城及华中地区发展的法国现代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免费提供一到两年的共享办公空间以及政策解读、项目推介等综合服务,目前已有2家法企入驻。

  出台《意见》激活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意见》提出,鼓励区内企业直接融资,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意见》规定,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在落实湖北省财政奖励400万元,武汉市人民政府奖励300万元基础上,蔡甸区人民政府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在境外上市的,在落实湖北省财政奖励300万元,武汉市人民政府奖励200万元基础上,蔡甸区人民政府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蔡甸区设立总规模为2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技术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蔡甸区政府投入2000万元入池铺底资金作为政府增信,将“助保贷”贷款总额度提升至2亿元。“助保贷”单笔贷款最大额度提升至2000万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融资难问题。

  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蔡甸区对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及以上且设备投资不低于总投资80%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投资总额的2%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经认定的总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机器人”项目,按“工业机器人”设备投入部分5%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及培育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批省制造业隐形冠军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