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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三轮消费券今晚开抢!使用规则有变化!

发布日期:2021-11-04 09:14:52    文章来源:招商武汉

    11月3日,湖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第三轮及第四轮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公告》,助力消费者“买买买”。根据公告,从本轮消费券开始,普通券的券面金额和种类等都有较大调整,一起来看看最新使用规则的“不变”与“变”

一、领券时间不变

    本次“11·11”档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时间仍为晚上8时,将分四批每周发放,市民可定好闹钟,在十一月的每周四准时领券

第一批:11月4日20:00

第二批:11月11日20:00

第三批:11月18日20:00

第四批:11月25日20:00

    消费券活动所有批次,领券时间均为4天(即从发券当日开始计算的4个自然日内)。如11月4日20:00开始发放的,第三轮首批消费券,领券截止时间为11月7日24:00,以此类推。

二、领券平台不变

    本次“11·11”档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平台为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市民仍可通过前几轮使用过的平台进行领券消费。

三、核销时间不变

    第三轮及第四轮消费券活动所有批次,核销时间均为7天(即从发券当日开始计算的7个自然日内)。如11月4日20:00开始发放的第三轮首批消费券,核销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24:00,依此类推。

四、使用规则有变

    该抢哪一张?面对3大类9张消费券,常常让有“选择困难症”的人很为难。
    按照《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的原则,第三轮及第四轮消费券活动期间,原有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类别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打通使用,即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成了同一类消费券,可通用。具体消费券面额分别为8元、18元、38元、68元
第三轮及第四轮湖北消费券活动中,消费者在某一平台抢领的通用消费券,可在该平台合作且参加此次消费券活动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行业类别中任选一类商户进行用券消费,不受行业类别限制。

11月4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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