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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补贴叠加!在武汉置换新车到底可以省多少?

发布日期:2024-05-31 08:53:02    文章来源:武汉商务

昨天(529日)湖北省商务厅官网发布了《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全省安排财政资金3亿元用于发放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新购车辆最高补贴7000531日开始申请活动期间在武汉市转出并购买新车可在湖北省政策基础上叠加享受1000元至1500元武汉市级消费券补贴↓↓↓其中新车价格在6万元(含)至20万元可申请1000元消费券新车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可申请1500元消费券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湖北汽车消费券小程序进行申请省级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补贴范围

2024516日至202412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如活动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补贴标准

(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7000。(二)新购车辆为燃油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

补贴对象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一)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二)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于2024430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四)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须在2024516日至202412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五)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5110日之前在湖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活动平台

经公开征选,确定“懂车帝”平台为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以下称平台),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优化平台应用程序,便利消费者申请补贴,为上传申请材料、资料识别、系统审核、进度查询、信息反馈等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保证补贴申报、受理、审核等各环节严密顺畅和资金使用安全。根据政府部门授权,由平台受理补贴申请,审核旧车转让信息以及新车购置和注册登记信息。

补贴申报

(一)申请时间补贴申请由用户个人发起。申请时间为20245318时起至202511024时止。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申报系统开放期间,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进度,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二)申请方式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懂车帝APP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补贴申请信息。(三)审核平台按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验,提出审核意见。经平台审核,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四)补贴发放以平台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发放顺序。申请人提交的补贴申请通过平台初审后,经补贴受理地所在的市州商务局审核确认无异议的,由各市州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咨询热线: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咨询热线:400-140-2188,各市州咨询电话见平台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