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武汉市有奖发票参与规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 08:54:38 文章来源:武汉商务根据武汉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消费者每期(自然月)全平台上传发票张数从10张提高到20张,每天全平台上传张数保持不变(不超过2张)。
2.同一商户向同一消费者开具的发票,每期全平台上传张数从2张提高到3张。
其余规则不变,修订后的规则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实施。
温馨提醒:敬请广大消费者遵循活动规则,依法依规参与活动。对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冲红、虚开发票等不符合活动规则发放的资金,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回。具体退款路径、时间、要求等事项将通过各发放平台予以推送。
武汉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7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465号

武汉和谐商务微博
“武汉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