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家级开发区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5 12:26:21 文章来源:商务局 根据《湖北省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2年)》(鄂商务发[2019]75号)、《武汉市建设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方案》、《武汉市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企业入选考评标准》等文件的规定,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申报项目,经第三方机构评审等工作程序,认定了武汉市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如下:武汉经济开发区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由汉口北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承办、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由武汉金宇综合保税发展有限公司承办、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由汉口北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5日至1月2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用书面和实名的形式向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机电办)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和无实事根据的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机电办)027-8279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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