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子商务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03 10:37:31 文章来源:商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子商务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电商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示范带动效应显著的电子商务项目,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办〔2014〕97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商贸流通发展促进资金管理的通知》(武商规〔2015〕2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度电子商务项目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重点方向
(一)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新建和升级改造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移动平台和行业特色垂直平台建设。支持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延伸服务功能、拓展业务范围,加快形成向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应用服务的普及覆盖。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或机构面向民生服务等领域,建设本地生活综合服务平台。
(二)电子商务应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培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提档升级,支持武汉特色商品、老字号产品通过网络开拓市场。鼓励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创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三)电子商务服务。支持电子商务代运营、营销推广、信用服务、数据分析、电商金融、人才培训等服务发展。
(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利用市场化方式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电商企业孵化等。支持电子商务特色街区、楼宇、智慧商圈等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在武汉市范围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连续稳定经营业务1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已纳入全市电子商务统计平台,及时报送电子商务经营信息。
(二)项目应有明确的目标,核心业务指标具有较高的成长性,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电子商务模式为网络批发零售类的企业,年网络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模式为第三方平台服务的企业,所运营平台年网络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其他支撑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电子商务项目库信息征集表(附件1),并按编制要求制作电子商务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2),向所在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二)区商务局进行受理和初核,提出项目推荐意见,填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三)市商务局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立项目库;推荐各级电子商务专项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各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项目优先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建好项目库是确定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或基金)扶持方向的重要依据,请各区商务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搞好项目审核把关,将本区综合实力强、项目真实可行、预期效益好的项目推荐进入项目库,确保项目质量。
(二)项目投资额是政府支持的重要依据。2016年度入库项目,投资核算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未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大型垂直电商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财政资金支持的范围是项目建设中发生的硬件设施设备、软件开发购置及外包、网络服务、市场营销拓展等方面投资额,不含土地、非电商配送车辆、人员差旅、接待和工资等经常性费用。投入资金的核定以正式发票、相关合同为依据。
(三)各区推荐项目汇总表原则上于2月26日前报市商务局服务业及老字号企业振兴处。项目库可常年动态接收各区推荐的重点项目。
联系人:黄铮苏楠电话:8279670282796625
邮箱:whswhz@126.com
附件:1.武汉市电子商务项目库信息征集表
2.武汉市电子商务项目入库申报书编制要求
3.武汉市电子商务项目推荐汇总表
武汉市商务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