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免申即享”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2 16:21:04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办〔2022〕83号)要求,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电子商务及老字号“免申即享”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资金支持条件和兑现流程,我局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同类财政资金支持情况、资金兑现意愿等进行核实确认。8月30日,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审议,现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免申即享”专项奖励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19日
受理单位: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商贸处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27-82796625
电子商务与商贸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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