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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19:14:19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市商务局2024年武汉市网络零售数据服务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武汉市网络零售数据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武汉市网络零售数据,内容包含该区域网络零售市场概况、趋势分析,行业分析、区域分析、重点渠道分析、企业分析、电商地图、农资农产品分析、旅游分析、新零售分析、直播分析等。提供定制数据分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十一、春节、双十一”等重要节庆及活动期间数据分析,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和中部六省省会对比数据,单品网上销量分析等。

三、项目金额

总费用控制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内。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公告期限及报名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公告期内(11月22日12时前)报名。报名时须密封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六份):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

3、报价清单;

4、项目组织实施计划(方案);

5、投标单位相关案例证明材料、资质证书材料;

6、投标单位信用情况证明材料,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7、其它相关补充材料。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文件正本中须编入彩色扫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黑白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供应商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六、结果公示

武汉市商务局官网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无异议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武汉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商贸处:027-82796625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黎黄陂路27-29号武汉市商务局3号楼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