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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6 22:51:14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一、反馈问题

油气回收监管有待加强。全市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共57家,6家没有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51家虽安装了监控设备却未按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次督察抽查8家油品储运销企业,发现中石油江夏北华加油站、江夏加油站、尤加乔木湾加油站、中化石油珞珈山加油站、中石油四新南路加油站、东明石化关东加油站、武汉汉石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等7家存在油气泄漏问题,其中,江夏加油站卸油口油气泄漏超标严重。

二、整改目标

有序推进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及以上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三、整改措施

1、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督查加油站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 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加油站、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的执法检查,开展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抽查监测,对油气泄漏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油气污染治理水平。

3、各相关区对督查反馈存在问题的企业逐个开展核查,督促依法依规落实整改措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职责,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2024年2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2023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单站销量统计,并提供给市生态环境局。

2、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加油站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加油站联合检查的通知》,并于3月、4月、10月联合市应急、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税务等部门对全市12个区24座加油站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三座加油站存在卸油口油气泄露、加油枪集气罩破损等4项环境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后续我局将继续开展联合检查,持续加强对加油站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管,督促加油站依法依规经营。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79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