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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经贸交流团组在新西兰、澳大利亚行程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4 14:28:23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根据市商务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今年11市商务局经贸团组在新西兰、澳大利亚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市商务局新西兰、澳大利亚经贸交流团组

二、服务内容:团组在新西兰、澳大利亚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2,其中公务舱0人,经济舱2人。

(二)行程安排(拟)

第1天

11月20 日

星期四

城市:中国上海-新西兰奥克兰

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乘坐航班 MU779(00:10-16:35)赴新西兰(奥克兰机场)

第2天

11月21日

星期五

城市:奥克兰

第3天

11月22日

星期六

城市:奥克兰


第4天

11月23日

星期日

城市:澳大利亚墨尔本

第5天

11月24日

星期一

城市:墨尔本


第6天

11月25日

星期二

城市:悉尼


第7天

11月26日

星期三

城市: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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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天

11月27日

星期四

澳大利亚悉尼-上海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签证费、保险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以及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四)服务商应具有丰富的展览行业经验,要求至少有5年以上从事展览策划、组织或运营的经历。

(五)服务商应具有5个以上与相关行业在欧美国家成熟的展会代理资质。

(六)近五年已完成3次以上市级及以上部门在欧美国家大型经贸活动组织记录。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

4.签证费用;

5.保险费用;

6.服务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外包装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11111700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它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武财行201873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对行程及活动进行进一步了解可咨询联系人;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

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

  1. 付款方式

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服务商向市商务局提交符合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15日内,市商务局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武汉市商务局,合同双方为武汉市商务局与中标单位。

(五)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开放合作

电话:027-82790581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翰林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