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经贸交流团组在新西兰、澳大利亚行程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4 14:28:23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根据市商务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今年11月市商务局经贸团组在新西兰、澳大利亚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市商务局赴新西兰、澳大利亚经贸交流团组
二、服务内容:团组在新西兰、澳大利亚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2人,其中公务舱0人,经济舱2人。
(二)行程安排(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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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11月20 日 星期四 |
城市:中国上海-新西兰奥克兰 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乘坐航班 MU779(00:10-16:35)赴新西兰(奥克兰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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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 11月21日 星期五 |
城市:奥克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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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11月22日 星期六 |
城市:奥克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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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 11月23日 星期日 |
城市:澳大利亚墨尔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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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天 11月24日 星期一 |
城市:墨尔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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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天 11月25日 星期二 |
城市:悉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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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天 11月26日 星期三 |
城市:悉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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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天 11月27日 星期四 |
澳大利亚悉尼-上海 |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签证费、保险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以及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四)服务商应具有丰富的展览行业经验,要求至少有5年以上从事展览策划、组织或运营的经历。
(五)服务商应具有5个以上与相关行业在欧美国家成熟的展会代理资质。
(六)近五年已完成3次以上市级及以上部门在欧美国家大型经贸活动组织记录。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
4.签证费用;
5.保险费用;
6.服务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外包装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7:00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它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武财行〔2018〕73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对行程及活动进行进一步了解可咨询联系人;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
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局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
- 付款方式
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服务商向市商务局提交符合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15日内,市商务局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武汉市商务局,合同双方为武汉市商务局与中标单位。
(五)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开放合作处
电话:027-82790581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翰林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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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202000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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