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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3 11:43:55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2号)文件精神,我市已被确定为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为打造武汉国际化消费环境,提升入境消费的便利性、舒适度,加快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1219日至20251229

二、支持范围(方向)

(一)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围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聚焦知识产权(IP)、数字、绿色、智能、文旅、体育、国潮等主题,支持重点商圈改造提升,创新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旅文体健多元融合消费场景,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以及地标性消费项目。支持培育一批富有时尚引领度和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大力发展离境退税,支持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等。

(二)优化涉外支付服务。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境外银行卡使用环境,提升商圈、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等涉外人员重点场所外卡POS机覆盖率,支持商户安装或升级外卡POS机设备。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支持涉外人员重点场所增设外币兑换点、外币兑换机等设施及多币种兑换服务。推进商户现金备付工作,做好零售、餐饮、文旅、交通等场景全覆盖。

(三)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支持完善重点商圈、旅游景区、酒店、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多语种标识,增设行李寄存、境外旅客引导服务台等便利服务设施,投放多语种翻译工具。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支持餐饮、住宿、零售等重点商户提供多语种产品及服务清单。联合高校、培训机构增加小语种志愿者服务,组织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开展外语接待、支付指导、旅游咨询、购物指引等业务培训。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申报项目的实际投资建设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报单位需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3.申报单位能够配合国家、省、市商务部门工作,能够及时、准确报送和反映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相关信息。

(二)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须在武汉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申报项目应为2025101日后在建或待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76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申报奖补范围为2025101日开始实施的相关内容。

2.申报项目需符合试点支持方向,内容真实、合规,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项目信息应完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地点、实施期限、投资主体、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预期带动就业人数、建成后运营计划等。

3.有关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等,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不得用于设备管理维护、信息平台日常运营维护费用等与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建设支持方向不相符的投入,不得用于购买流量、宣传推广、招商活动、一次性奖励等支出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专项资金。

4.已列入并享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5.上级部门如有其他要求,再另行确定通知。

四、申报方式

1.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在前期摸底基础上,积极组织符合条件行业协会、重点商圈、产业平台、重点企业等开展政策宣讲和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主体于1229日前通过注册地所在的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2),由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等部门初审汇总并加盖公章后(附件1),于2025123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

3.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筛选拟上报市商务局的项目,相关申报材料需简单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时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盖章PDF版和Word

五、咨询方式

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咨询电话:

江岸区:82903705

江汉区:85709724

硚口区:83426525

汉阳区:84468514

武昌区:88930308

青山区:86869883

洪山区:87678265

蔡甸区:84942713

江夏区:87960268

黄陂区:61000991

新洲区:86923302

东湖高新区:65563446

长江新区:85998279

武汉经开区:84892986

东湖风景区:86628580

东西湖区:83061270

市级:827966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特此通知。

武汉市商务局

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