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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武汉市有奖发票试点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18:15:07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为保障我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平台企业,承担有奖发票抽奖活动的系统建设、运营服务及奖金兑付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概况

武汉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活动旨在激发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规范税收征管。活动将面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对其取得的真实有效发票提供抽奖机会。

二、遴选内容

本次拟遴选1家发票抽奖平台及多家发票渠道平台

、平台工作任务

(一)发票抽奖平台

1.开展发票核验核验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对接,将发票信息与参与抽奖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上传的发票是否满足抽奖条件。

2.搭建抽奖系统。搭建有奖发票抽奖平台,对消费者上传的发票进行公平抽奖。抽奖系统应与全国有奖发票监测系统对接,稳定可靠。系统能够对上传的发票进行查重,符合活动规则。

3.制定活动方案。负责协助制定有奖发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活动中能够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根据活动情况及时对奖项设置等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率。具政府相关项目或活动的经验,特别是系统安全稳定、有较高核验技术,普及度高的平台优先考虑。

4.建立资金台账。负责制定有奖发票活动应急预案,动态监控和报告发票试点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建立符合审计要求的资金使用明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5.进行风险监测。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发票或活动相关优惠券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平台能够第一时间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6.搭建本地团队。受理解决发票抽奖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活动平稳有序。

7.接受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有奖发票资金使用情况,按日报送活动动态数据(包括发票上传张数、上传金额、参与商户数量、参与消费者数量、分等级奖金发放情况、拉动比等),每批次发放完后进行活动小结,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文件整理、存档,整体移交相关部门存档。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均能及时响应、不打折扣完成政府部门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二)发票渠道平台

1.开展发票初审核验发票信息,将发票信息与参与抽奖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上传的发票是否满足抽奖条件。

2.对接抽奖系统。对接有奖发票抽奖平台,对消费者上传的发票进行公平抽奖。能够采取OCR识别等技术手段,准确识别上传的发票信息,并按照抽奖平台要求提供相应字段。平台应完成前端入口的功能开发,保障消费者参与便捷性。

3.制定活动方案。负责协助制定有奖发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活动中能够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根据活动情况及时对奖项设置等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率。具政府相关项目或活动的经验,特别是系统安全稳定、有较高核验技术,普及度高的平台优先考虑。

4.完善资金管理负责制定有奖发票活动应急预案,动态监控和报告发票试点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建立符合审计要求的资金使用明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抽奖结果及时拨付奖金至消费者,奖金提现不应设置手续费,不应设置消费期限。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资金原路退回指定账户。

5.进行风险监测。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发票或活动相关优惠券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平台能够第一时间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6.开展宣传推广。投入定向资源对活动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开展活动的前期预热宣传、活动中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渠道平台应投入自有资金,对中央资金进行配套。

7.搭建本地团队。受理解决发票抽奖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活动平稳有序。

8.接受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有奖发票资金使用情况,按日报送活动动态数据(包括发票上传张数、上传金额、参与商户数量、参与消费者数量、分等级奖金发放情况、拉动比等),每批次发放完后进行活动小结,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文件整理、存档,整体移交相关部门存档。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均能及时响应、不打折扣完成政府部门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申报平台资格要求

本次采取公开征选的方式遴选活动承办平台,基本要求如下:

(一)抽奖平台

1.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近年来在承担的政府项目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2.具备承接奖发票抽奖系统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稳定、安全、高效的大型在线抽奖系统或同类活动系统开发、运营和维护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架构和高并发处理经验,能够配合政府部门实现有奖发票抽奖要求。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专业能力;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与核验能力,能够实现与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商务部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的稳定对接与数据实时交互;拥有完善的用户实名认证体系、发票OCR识别、自动化审核校验、灵活可配置的抽奖规则引擎及实时奖金发放功能;具备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和技术反制能力,能有效防范和识别刷奖套利、大规模发票红冲等行为;拥有本地化技术服务与运营团队,能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支持;

3.具备记录并提供真实的活动全过程数据的能力,高度配合有奖发票审计、评价工作。能够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并保存所有活动相关数据,包括发票上传、核验、抽奖、公证、兑付等全流程数据;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活动全过程数据记录、数据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平台企业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活动的平台资格,并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渠道平台

1.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近年来在承担的政府项目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有意向参与活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活动,完成企业门店的地推工作;具备广泛的用户基础,在武汉市拥有较高的用户渗透率和活跃度,能有效触及目标消费者;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放大有奖发票实施效果,扩大有奖发票工作知晓率及参与率。要具备一定宣发能力,有宣传策划、广告制作、海报推广等渠道。

3.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安全,并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能力。平台社会责任感强,对财政资金安全高度重视,具备完善的资金管理、支付结算和财务对账能力;承诺对抽奖奖金发放过程中的资金安全负责,若因平台系统漏洞或管理失职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有能力并愿意依法依约承担相应赔付或追讨责任。一旦发生非法套取资金行为,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全力追讨或承担相应有奖发票资金;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资金原路退回。

4.具备记录并提供真实的活动全过程数据的能力,高度配合有奖发票审计、评价工作。能够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并保存所有活动相关数据,包括发票上传、核验、抽奖、公证、兑付等全流程数据;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活动全过程数据记录、数据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平台企业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活动的平台资格,并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5.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有奖发票抽奖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入选平台确认原则

(一)优选资质齐全、信用优良、安全性高的平台;

(二)优选技术实力强、系统保障可靠、特别是税务发票核验能力完备的平台;

(三)优选运营经验丰富、本地服务能力强、用户覆盖度广的平台;

(四)优选资金安全管理方案严密、风险承担意识强的平台;

(五)优选陈述答辩效果好、综合解决方案与活动需求契合度高的平台;

(六)活动期间,若入选平台出现重大技术故障、风险防控失守、资金安全风险、拒不履行协议义务等情况,市商务局有权终止其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平台征选流程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平台企业,根据本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市商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三)市商务局组织由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通过初审的平台企业进行现场陈述与答辩。

(四)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审核、评分,提出入选平台建议名单。

(五)入选平台建议名单报批审定后,在武汉市商务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平台并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承办平台申报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

(三)企业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围绕申报条件,重点阐述技术能力、发票核验案例、项目运营经验、风控体系、本地团队等);

(四)《武汉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具体承办方案》(需详细说明系统设计、技术实现路径、运营规划、风险管控措施、应急预案、数据管理、宣传方案等);

(五)信用承诺书及资金安全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七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扫描电子版)。

、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制作申报材料,以上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七份及扫描PDF版,于202612917: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档报送至武汉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商贸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武汉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商贸处

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25

人:郑海斌

联系电话:82796625

箱:swjflc@126.com

武汉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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