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经贸洽谈团组在香港、新加坡 行程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3 17:00:37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根据市商务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要求,现对2026年4月下旬市商务局经贸团组在香港、新加坡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市商务局赴香港、新加坡经贸洽谈团组
二、服务内容:团组在香港、新加坡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2人,其中经济舱2人。
(二)行程安排(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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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4月23日 星期四 |
城市:广州-新加坡 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乘坐新加坡航空 SQ853(01:20-05:30)赴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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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4月24日 星期五 |
城市: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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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 4月25日 星期六 |
城市:新加坡、香港 从新加坡乘坐CX734(16:05-20:10)赴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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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4月26日 星期日 |
城市: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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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 4月27日 星期一 |
城市:香港 从香港乘坐国航CA6532 (17:35-19:40)回武汉 |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签证费、保险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以及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四)近三年具有承担境外大型经贸活动组织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有关资质、信用报告等资料;
(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三)报价清单(项目经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万元)须包含以下内容:
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3.城市间交通费;
4.签证费用;
5.保险费用;
6.服务费。
(四)行程服务方案
(五)近三年承担政府部门在境外大型经贸活动组织经历的相关案例及证明材料。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服务商,可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6年3月18日12点前寄(送)往武汉市商务局开放合作处。接受材料时间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它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武财行〔2018〕73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对行程及活动进行进一步了解可咨询联系人;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
本次项目采取综合评分的办法确定服务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服务商,排名第二的为备选服务商(如中选服务商放弃,备选服务商可直接成为中选服务商)。如出现得分一致的情况,以报价低者入选。
- 付款方式
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服务商向市商务局提交符合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15日内,市商务局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武汉市商务局,合同双方为武汉市商务局与中标单位。
(五)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开放合作处
电话:027-82790581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翰林大厦1007开放合作处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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