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7 09:18:30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离境退税便利化水平,向境外旅客提供更高效率通关体验,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6年第74号)等规定,现在我市开展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定义
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指境外旅客在试点商店购买退税商品后,通过使用标准密封袋打包,以退税申请单二维码为主要标识信息,完成“一份退税申请单、一个密封包装袋和一条退税二维码”一一对应,实现“一单一包一码”。出境通关时海关查验密封袋完整性后,按规定予以验放。
二、试点范围
武汉恒隆广场、武商MALL、武汉SKP、武商梦时代、武商城市奥莱内已备案离境退税资质的商店等机构。
三、试点模式
在现行离境退税工作基础上,境外旅客可自愿选择采用便利化模式。
(一)购物环节商店统一打包
境外旅客在试点范围退税商店购买退税商品后,可自愿选择“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由商店根据要求使用标准密封包装袋打包退税商品,将退税申请单放进包装袋外层“退税申请单封装处”,或者粘贴离境退税二维码,以退税申请单二维码为主要标识信息。
被封装商品应显露标有商品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的原包装,不得另加包装物。不得在密封袋上涂抹、加贴、遮蔽商品或单证。
(二)出境环节海关快速核验
境外旅客从离境口岸出境时,应持完好、清洁的密封袋向海关申请验核;密封袋破损的,应主动向海关报告。海关查验密封袋完整性及对应单据后,按规定予以快速验放,提升验核效率。如遇包装袋破损或有其他疑问,海关可结合实际情况拆封验核,境外旅客应予以配合。
(三)验核后到退税代理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海关验核后,境外旅客到离境口岸退税代理机构办理后续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一单一包一码”标准包装袋由武汉恒隆广场、武商MALL、武汉SKP、武商梦时代、武商城市奥莱运营主体向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统一领取,并按需提供给具备资质的商店使用。相关商店不得向境外旅客收取额外费用。运营主体、商店需妥善保管包装袋,不得将包装袋用于其它用途,并做好库存及领用台账备查。
(二)我市试点范围外离境退税商店,沿用现行退税商品包装模式。如有参与试点意愿的,以商场运营主体为单位统一向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完成参与“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试点承诺书签订。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5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6年第74号)等规定执行。
专此通知。
武汉市商务局 武汉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26年8月12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465号

武汉和谐商务微博
“武汉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