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武汉市商务局
- 发文字号:无
- 发布日期:2022-06-15 15:39
- 效力状态:有效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索引号:K28041758/2022-18430
武汉市商务局官微、官网运维及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等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5 15:39: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武汉市商务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现就武汉市商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简称“官微”、“官网”)运维及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等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武汉市商务局官微、官网运维及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等服务项目。
(二)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用于2022年度局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运行维护、局政务网站技术维护以及舆情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商务系统宣传工作网络,加强宣传策划以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做好宣传内容建设、口径管理和社会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商务动态信息、及时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宣传商务工作亮点,持续提升商务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服务地点:武汉市商务局。
(五)服务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任务要求
1.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运行维护。根据全年商务工作总体目标及工作进度,提交年度策划运营方案,每季度首月提交本季度宣传策划方案,每季度次月提交上个季度策划方案完成情况报告。
要结合商务工作特点对微信号进行改版,做到编排新颖,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结合,增强亲和力和吸引力。加强宣传策划,增加原创比例。推文内容要符合中央、省、市宣传工作有关规定及要求,围绕加快建设内陆对外开放高地、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中心工作,突出企业和市民感受,选准角度,深入挖掘,生动真实地反映商务事业各领域的进步和变化,扩大商务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原则上全年推文不少于600篇,其中原创推文数量不少于100篇,阅读量达5000以上推文不少于10篇,阅读量达10000以上推文不少于5篇。
开设武汉商务微信视频号,加强短视频选题策划和内容制作,更好地传播政务资讯、服务社会。全年视频号发布内容不少于100条次。
结合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和活动,适时策划组织线上线下活动。全年策划实施创意宣传活动不少于3项,并及时提交活动宣传推广专项报告。积极对网友的消息(指仅后台可见的消息)和留言(指可通过筛选向公众展示的留言)进行即时回应。
2.局政务官网技术维护。按照全市有关要求,持续做好市商务局官网日常安全保障(源码安全、数据安全、及时响应和应急服务)、网站维护(基本运维、功能检查及维护、页面检查及维护、增加、删减、修改网站栏目、链接检查及维护)及培训服务等工作,对关键业务提供7×24小时应急服务,对有关问题及时预警提示并进行督促,确保局官网运行平稳、安全、有序 。
3.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对互联网网站、客户端、APP、论坛、贴吧、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报、政务、视频、外媒、博客等主要新闻和信息载体上,涉及我局及全市商贸领域的舆情信息进行全天不间断动态监测。对舆情协助我局对有关舆论方向进行引导把控,若发现涉及我局及全市商务领域的重大舆情需第一时间报告,并协助进行舆情舆情处置指导,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每月提交一次舆情监测报告,报告需包括基本情况、主要舆情信息及分析、舆情处置及有关改进建议等内容,每季度提交一次上述工作小结,每半年提供分析研判材料和下步工作计划。指定一名网评督办员,协助做好全市重点网评任务的日常督办工作。配合开展局系统舆情工作培训。
(二)运营管理要求
1.组建官微、官网运维服务团队,对武汉市商务局官方微信号和视频号进行日常运维和技术运维。要求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每周至少两次驻点研究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宣传工作要求全程参与并监督实施。安排2—3人在我局驻点办公,需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具有较强文字和制图功底,上班时间与我局保持一致。配备足够力量的后援团队。
2.组建舆情监测引导服务团队,包括舆情监测员、舆情分析师、网络评论员等。
三、供应方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我市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二)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懂得大众传播和网络宣传工作规律,系主流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具备运营维护武汉市区级以上政府单位或市直单位官网、官微等政务新媒体及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工作的专业资质与经验。
2.熟悉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网络新媒体平台运行以及舆情监测引导等网宣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要求。
3.能够认真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相关违法记录。一旦参加采购,则应提供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受托方不得将运营业务再次外包。
符合上述条件要求且有意提供项目服务的单位,请于6月20日(周一)下午5:00前,向我局办公室提交意向合作相关资料,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清单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含相关资质);
——相关政务官微、官网运维及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等案例作品展示;
——我局官微拟运维方案、官网技术运维方案及舆情监测引导服务计划(含报价);
——工作团队人员简介及资质证书;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等。
联系人:尹女士 82796633
邮箱:yinshuangxx@foxmail.com
武 汉 市 商 务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