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务局关于对2016年度“社零额”“小进限”奖励单位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0 15:28:49 文章来源:商务局 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14]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文件,市统计局提出了2016年度符合奖励标准的企业名单,并在该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按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商贸流通发展促进资金管理的通知》(武商规[2015]2号)和“武汉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市统计局提出的2016年度符合21号文奖励标准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一和附件二)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7月10日至16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和实名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我局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的真实性负责,对匿名和无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2017年7月10日
(联系人:严雪苗电话:8285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