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务局关于武汉市国Ⅲ柴油车(第四批)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初审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6 15:05:31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商务〔2019〕43号)、《关于印发武汉市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商务〔2019〕202号)及《武汉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商务〔2020〕80号),我局对第四批提前淘汰国Ⅲ柴油车组织了初审,共计1183台车、合计金额3507.7万元通过了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6日—12月2日。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实名向我局流通体系建设处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流通体系建设处 受理电话:027-82796622
通讯地址:江岸区黎黄陂路27-29号3201室
武汉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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