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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于增补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基地场(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9 09:49:56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按照《武汉市市级储备猪肉管理办法》(武政规〔2022〕15号)以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武汉市重要物资储备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当前我市活牛养殖情况的改变,我局组织开展了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基地场(库)增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后,拟选定湖北金林原种畜牧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基地场(库)(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非实名反映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场运行处  受理电话/传真:027-82796612

通讯地址:江岸区黎黄陂路27-29号3102室

武汉市商务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活猪储备基地场

武汉市江夏区金龙畜禽有限责任公司(金艺场)

活牛储备基地场

湖北金楚牧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佳兴裕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储备冷库

武汉京恒物流有限公司

储备常温库

武汉京恒物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