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分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0 09:09:13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为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科学有效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根据商务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以及《武汉市商务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武汉市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分析服务项目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2025年度武汉市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分析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完善企业数据库
1.加强与重点监测企业沟通和联系。依托“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每月月底前组织企业报送月度数据,力争应统尽统。
2.扩充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名录。针对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梳理重点监测企业名录(近三年任意一年服务进口额或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动员企业纳统和报送数据。
(二)统计服务工作
1.政策宣传。采取线上视频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培训,包括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统计业务操作实务等内容,为企业、园区和相关机构等解答疑问,为各区商务部门及企业开展纳统及数据填报工作做好咨询服务。
2.走访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走访重点企业和园区,积极与我市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等加强沟通,积极上门联系企业,组织企业纳入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业务统计范围,开展统计业务辅导,动员企业及时填报数据。同时,协助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解答企业相关问题。其中,线上推广服务贸易培训内容,新增不少于6期服务贸易行业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形式);线下走访至少50家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活动不少于4场。
3.统计分析。结合行业部门服务贸易相关数据,以及行业信息数据,梳理全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名录,调研摸排各区(开发区)服务进出口情况。协助做好全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监测和服务外包企业统计服务工作,全年新增纳统60家。
(三)编制武汉市服务贸易统计分析报告
1.数据汇总与分析。对专项调研、部门信息及重点企业报送数据等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全市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汇总表。
2.编制统计分析报告。服务贸易方面,从规模总量、行业结构、国别市场、企业案例等深入分析,并按季度、年度编制全市服务贸易统计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贸易发展现状、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以及全市服务外包产业结构、国际市场、企业规模等分析研究。
3.梳理企业创新发展案例。调研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深入了解近年来服务贸易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结合实际梳理提供武汉市服务贸易企业创新发展案例10项以上。
三、工作要求
1.数据统计。保持与相关部门沟通,按时更新相关部门数据,在科学设计、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数据真实、准确、覆盖面广,能反映全市服务贸易运行实际情况。
2.分析报告。要求分析准确、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反映问题具体、建议有针对性,搭配相应图表表述,重点分析知识密集型服务、数字贸易等领域发展新趋势,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3.政策辅导。以集中培训及一对一上门辅导为主,培训内容针对性强、清晰明确,解决企业统计业务需求,如统计系统业务操作、支持政策解读等。协助吸纳新企业纳统入库,定期收集企业运行情况,及时反馈企业困难和政策诉求,协助企业做好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四、服务时间
2025年12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五、服务金额
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22万元人民币。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截止提交报名表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财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
7.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8.近年类似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
9.对照采购内容及要求制定的统计服务工作方案及报价明细表。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文件正本中须编入彩色扫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黑白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供应商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告期限及报名
公告期限为5天。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公告期内报名。报名时须密封提交报名表1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评审资料收取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式5份,密封递送。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北京时间)
2.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25号翰林大厦1016室。
十、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时间:2025年11月6日(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25号翰林大厦。
十一、联系方式
武汉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8279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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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202000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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