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26 10:03:56 文章来源:商务局
自2011年起,我市会展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由于管理机制不够科学规范,会展企业行业自律性不强,导致重复办展、虚假宣传、展品侵权假冒等问题层出不穷。出台《武汉市会展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有效净化会展环境、规范会展业市场,促进我市会展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鉴此,我局一直在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借鉴国家及各地会展业政策措施。2016年初,为做好《办法》出台的基础工作,我局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武汉2049远景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武发〔2014〕1号),市人大常委会《编制武汉2049远景发展战略重大问题2014-2020年立法规划》等有关会展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搜集整理了成都、上海、重庆、广州、厦门、南京等十几个城市的会展行业管理措施和办法。
(二)起草我市会展业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武汉市会展业发展实际情况,2016年3月起,我局历经2个多月时间,起草了《办法》(初稿)。在经过处室内反复推敲讨论、局内征求意见、局领导研究修改后,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深入征求专家学者意见。2016年中旬,我局将征求意见稿递交给马勇、王新生、张凡等会展行业知名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经专家学者们研究论证并提出优化意见后,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办法》。
(四)广泛征求会展企业意见。2016年9月份,我局就征求《办法》意见召开了全市重点会展企业座谈会,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听取本地会展企业对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根据会展企业的建议,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
(五)报请规章项目立项。2016年底,在经过近二十稿修改完善后,我局按照规章性文件出台程序,拟定了起草情况说明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法制办,申请立项。
(六)确立重点调研项目。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法制办的积极协调下,2018年年初,《办法》被确立为2018年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一般调研项目。5月2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正式将《办法》转为2018年市政府规章制定的重点调研项目。按照文件要求,6月1日,市法制办组织召开了2018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推进工作会,进一步明确了重点调研项目的工作要求,强调了完成调研报告的时间节点。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抓紧完成调研工作。我局将严格遵照市政府2018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和规章立法计划推进工作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总结实践经验。同时加强与国内同类城市的交流,了解学习先进的做法和成效,按时达标完成调研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二)跟踪推进办法出台。在完成调研报告后,及时提交至市法制办,以供市里研究决策,并做好跟踪推进工作,力争《办法》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