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3 17:23:59 文章来源:武汉市商务局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以下简称“消费三新试点”)工作,增加优质消费供给,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二批消费三新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支持方向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具有武汉辨识度的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场景。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二、申报主体资格
(一)申报主体应为申报项目的实际投资建设主体;
(二)申报主体有独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主体愿意接受国家、省、市商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数据监测,及时报送项目进展、运营数据及绩效报告。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在武汉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申报奖补范围为2025年10月开始实施的相关内容,申报项目应为在建和待建项目,原则上不支持2025年9月底前投入营业使用的项目和预计投入营业时间晚于2027年6月底的在建待建项目。对于在建项目,仅支持政策发布后(2025年9月30日之后)发生的投资额。
(二)申报项目可以符合一个或多个支持方向,但仅按一个方向申报。申报项目内容真实、合规,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项目信息应完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地点、实施期限、投资主体、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预期带动就业人数、建成后运营计划等。
(三)有关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
(四)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金支持。
(五)上级部门如有其他要求,再另行确定通知。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消费三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截止日前15天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申报单位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截图内容须清晰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四)项目实施相关批准文件及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材料(如有)。
(五)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存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吸纳风险投资或其他资金的证明文件等)。
(七)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生成PDF扫描文件。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支持方向和条件,按照要求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向注册地或项目地所在区(开发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盖章的申报材料(包括一式五份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二)项目初审。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前期工作经验,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开展实地核查。包括: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真实性,项目单位和建设内容等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并确认盖章。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一式五份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和《XX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前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电子版发邮箱whswjyxcsx@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试点项目相关工作。保证项目建设各项手续齐全合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向市商务局做出书面承诺。试点项目完工后,承担单位应在15日内应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等情况向市商务局书面报告。
(二)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并严格把关,做好审核工作。行业协会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商务局、财政局等单位应加强对试点项目的后续指导和执行情况的监管,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应加强跟踪问效工作,适时开展考核,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未按计划推进、未能完成阶段性任务或未达到阶段性目标的项目单位,一经发现,视情况责令整改,必要时可直接取消其试点项目资格。
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咨询电话:
江岸区:82903705;
江汉区:85709724;
硚口区:83426525;
汉阳区:84468514;
武昌区:88930308;
青山区:86869883;
洪山区:87678265;
蔡甸区:84942713;
江夏区:87960268;
黄陂区:61000991;
新洲区:86923302;
东湖高新区:65563446;
长江新区:85998279;
武汉经开区:84892986;
东湖风景区:86628580;
东西湖区:83061270。
武汉市商务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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