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26 16:02:04    文章来源:商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及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18142号)要求,我市积极推进供应链试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积极申报国家供应链试点城市

一是开展专题研究。召开由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金融工作局、市食药监局、市物流局、人民银行武汉银管部、武汉物流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研究会,研究我市供应链开展的思路、工作目标、重点领域等事宜。

二是厘清工作思路。以着力建立创新引领、协同发展、产融结合、供需匹配、优质高效、绿色低碳、全球布局的供应链体系为目标,通过优化供应链治理模式,重点聚焦工业、商贸流通业和农业三大领域,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创新性和可推广价值的供应链体系,建设具有产业和市场优势的供应链联合平台,着力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支持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2020年在农业、工业、商贸流通等领域培育10家以上带动能力强、集约化程度高的供应链创新企业。形成2-3个完整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全市供应链重点企业数量排名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目前,《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方案》已通过省厅评审,报商务部待批复。

二、积极申报国家供应链试点企业

我局通过召开申报培训会、官方网站、行业协会等方式,在全市公开征集国家供应链试点企业,共征集企业44 家。同时,按照程序,组成专家评审小组,确定20家试点企业。目前,经过省商务厅组织的评审,已确定九州通、人福药业、长飞、东本储运等15家供应链核心企业申报国家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待商务部批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待试点批复后将成立武汉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市供应链创新应用重点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试点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交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国资委、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食药监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等有关单位组成。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用活用好国家、省市现有支持产业跨界融合、运作模式创新、促进外资增长等供应链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引导政策和财政资金对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的倾斜支持力度。

三是成立专家团队,强化人才培育。成立由武汉重点高校、行业协会的教授、学者和行业代表组成的武汉市供应链专家委员会,谋划我市供应链创新及应用总体布局、研发方向及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其智囊团作用。支持华科大、武大等在汉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供应链专业,建设供应链专业化学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加大培养供应链领域专业性、实用性人才。紧盯国内外供应链发展趋势,建立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供应链人才的模式,促进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有效衔接。

四是引进龙头企业,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和引进国际国内领先的供应链管理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招商引资中注重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和营运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落户武汉。培育一批具有亚太供应链运营功能的高能级物流总部,推进全市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加快新技术应用和管理模式创新,培育壮大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