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武汉市商务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11-20 17:27
  • 效力状态:有效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索引号:K28041758/2023-32044

2023年度编撰服务贸易统计报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0 17:27:00

为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科学有效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对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的有关要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编撰服务贸易统计报告服务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现就采购2023年度编撰服务贸易统计报告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2023年度编撰服务贸易统计报告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统计对象

统计对象为全市从事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即服务贸易主体)。

(二)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进出口情况和自然人移动情况。

1.分析报告

结合服务贸易相关数据进行行业分析,撰写完成各季度报告,撰写完成全市服务贸易年度报告。

2.政策宣传

采取线上视频和线下培训结合的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包括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知识、财税和金融政策、操作实务等内容,为企业、园区和相关机构等解答疑问,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合同数据填报工作,协助指导各区开展纳统工作,全年新增服务外包纳统企业50家。

3.走访企业

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走访企业、园区,积极与(但不限于)光谷软件园、软件新城、未来科技城、金融港、生物城等园区沟通,从信息技术、文化服务、医药研发、商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企业着手,协助扩大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新入库,积极上门联系统计库内已有的沉淀企业,开展统计业务辅导,动员企业及时填报数据。同时调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解答企业在政策方面相关问题。

线上工作安排:新增6期服务贸易行业相关视频内容,制品由服务商制作。

线下一对一走访安排:走访至少10家企业,并辅导宣传服务贸易相关知识与政策。

政策宣讲安排:深入重点园区,进行不少于3场政策宣讲会。

4.数据统计

(1)以全市国际收支服务贸易项目下数据为依据,结合商务、出入境管理、旅游、教育等部门服务贸易相关数据,以及各大高校、企业信息公开数据,力争做到应统尽统。

按季度和年度分别整理各类服务贸易数据表,包括:服务贸易企业按涉外支出、收入排行汇总表,服务贸易各领域企业按涉外支出、收入排行汇总表,全市贸易伙伴排行汇总表,全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交易金额排行汇总表等(统计表格样式见附表)。

(2)完成各区(开发区)服务进出口情况统计及其他数据整理需求。

(3)协助做好我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监测和服务外包企业统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数据统计

数据来源要求真实、准确、覆盖面广,能反映服务贸易运行实际情况。保持与相关部门沟通,按时更新相关部门数据,在科学设计、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

2.分析报告

要求分析观点明确、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反映问题具体、建议有针对性,并搭配相应有效图表表述,能够反映我市企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分析知识密集型服务、数字贸易等领域发展新趋势,提出工作建议。

3.政策辅导

以一对一上门辅导为主,针对性强、清晰明确,内容主要针对企业痛点和需求,如统计系统业务操作、支持政策解读等。要侧重协助吸纳新企业纳统入库,定期发放问卷,收集企业运行情况,反馈企业困难和诉求。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一年。

四、服务金额

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截止提交报名表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财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

7、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8、近年类似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

9、对照采购内容及要求制定的统计服务工作方案及报价明细表。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文件正本中须编入彩色扫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黑白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供应商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七、公告期限及报名

公告期限为5天。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公告期内报名。报名时须密封提交报名表1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八、评审资料收取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式5份,密封递送。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2、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27-29号市商务局6号楼403室。

九、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27-29号市商务局6号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伟,联系方式:82796656。